一、AB岗制度是指岗位责任人因出差、开会、培训、请假等原因离岗期间,有明确的备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制度。
二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A岗、B岗责任人,明确相应职责,并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。
三、A岗责任人因出差、开会、培训、请假等原因离岗时,必须提前一天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,并办理业务操作系统权限变更手续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,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。要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,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。
四、B岗责任人在代行A岗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,造成不良后果,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。
五、A岗责任人外出返回后,B岗责任人应告知A岗离岗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,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责任人。
六、A岗责任和B岗责任人同时离岗期间,由分管领导或指派其他人做好相应事务的落实工作。
七、AB岗责任人确定后,应保持相对稳定,确有原因需作调整的,应及时做好安排并及时公布。
八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应认真落实AB岗位工作制,做好运行中的有关协调工作。将AB岗责任人合作和配合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。对AB岗责任人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,按照有关规定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